「我想找一本書……」
圖書館裡,有位男學生捧著一大疊書籍資料走到服務台前。
空調維持二十五度的室內,男學生的額頭仍冒出汗滴。
在茫茫書海裡勞碌了幾個小時,就只剩這本還沒找到,沒有其他辦法,他只得向服務台這座唯一的燈塔求助。
圖書館館員推了推臉上的粗框眼鏡,公式化地問道:「已經使用過圖書館的查詢系統查詢了嗎?」
男學生點頭如搗蒜,「已經查過了,書在館內沒有被借出。可是我照著索書號在架上怎麼找也找不到……」
「請問書名是?」
「《第五屆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研討會論文集》。」
館員邊點頭邊推眼鏡,但他的鼻梁上似乎抹了油,才剛推上去又滑了下來。
「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研討會論文集嗎?」
「對,第五屆喔。」
館員低頭認真地打字輸入資訊,眼鏡都快溜出滑道了也不在意。
不消幾秒,他抬起頭說:「就在二樓四一五那一排的第三櫃,跟其他論文集放在一起。」
「那邊我剛剛找過了,真的沒有。」男學生解釋道。
「那本書有點薄,只有五十六頁,可能是你漏看了吧。」
「可是我真的把那櫃都找過一遍了……」
吊在鼻尖懸崖的眼鏡有點礙事,館員索性拿下它放在一旁。
「就在四一五排第三櫃,從上面數來第二格,從右邊數來第六本書,它真的很薄,夾在兩本厚書中間,要仔細找。」
館員形容得很詳細,彷彿那個書櫃就在他眼前似地,男學生聽了目瞪口呆,一時之間還沒反應過來。
館員見狀,便笑著續道:「你可以把手上的書先暫放在櫃台這邊,如果上去找沒在我說的位子的話,我就再讓你多借五本書。」
三分鐘後,男學生拿著那本比筆記本還薄的論文集回到櫃台。
「我找到了,真的在那邊耶!」他難掩興奮地叫道。
館員比了一個輕聲細語的手勢提醒,男學生這才不好意思地降低音量。
「對了,你怎麼知道它放在第二格、從右邊數來第六本啊?」
「圖書館內部用的查詢系統比較詳細啊。」
感嘆了一句「科技真偉大」後,男學生便向他道謝,心滿意足地抱著書籍走到借閱櫃台辦理借出手續。
館員把目光拉回到眼前的電腦螢幕,上面所顯示的卻不是查詢系統的畫面,而是種滿大白菜的虛擬菜田。
──他偶爾會對來找書的學生玩一下這種惡作劇。
█ █ █
神童、超能力者、過目不忘、瞬間記憶、人體照相機……這些都曾經是他的別稱與綽號,而且,幾乎都不言過其實。
從出生睜開眼睛的那刻,到現在長大成人,他記得截至目前為止所有看過的一切事物,鉅細靡遺,一清二楚,想忘也忘不掉。
不過,就算擁有如此特別的能力,就算再怎麼與眾不同,現在,他也只是一名普通的大學圖書館館員罷了。
當然,有不少人問他,『有過人記憶能力,不管什麼考試都能拿到高分吧?』、『像你記憶力這麼好,一定也很聰明啊。』、『光靠去各地表演,就可以不愁吃穿了吧?』
首先,『記憶力好的話,考試就拿高分』,這句話有個盲點。
他的確過目不忘,花五分鐘就可以把課本全部印在腦海裡,但用在考試上,只限『填充題』,其他需要思考及分析的題目,他若沒完全理解課文,一樣還是不會寫。所以,文科或許還可以拿到不錯的分數,但理數科卻一塌糊塗。
『記憶力好等於聰明』,這句話也大錯特錯。在小時候他做過智力測驗,跟其他同年齡的兒童相比,並沒有特別突出。
『靠這個能力表演維生』?父母早在發現他這項特殊能力時就做過這件事了。
他們帶著兒子四處上節目表演,曾經紅極一時,賺了不少錢。可是,後來父母也因為金錢問題起了爭執,鬧到差點離婚互爭扶養權。
諷剌的是,當他失去新奇有趣的光環,逐漸被媒體跟觀眾淡忘時,父母也破鏡重圓、合好如初。
他忘不掉那段靠著自己與生俱來的特殊能力,獲得掌聲與金錢的日子。
所以,他也不會再重蹈覆轍。
現在,他身為一個圖書館館員,每天搬書上架,整理書目,編排新書入庫,過著平凡無奇的生活,他覺得很滿足。
朋友都以為他喜歡看書,才會選擇到圖書館裡工作。
其實,他只是看上圖書館單純、單調的工作環境,並不是特別喜歡閱讀。
相反的,他鮮少看書,因為他沒辦法『忘記』。
他小時候曾不小心看到一本刊載各種恐怖照片的書籍,才翻了幾頁,就讓他嚇得好幾天都睡不著,至今,那幾張照片也還清清楚楚地印在腦海裡。
後來,他習慣戴上一副度數不合的眼鏡,用朦朧不清的畫面保護自己。
因為他沒有『忘記』──這個人類自我療傷的能力。
從小到大,他經歷過的各種記憶傷口都無法經由『忘記』癒合,倘若不小心擦撞到傷口,就會再體驗一次當時的痛苦。
父母親吵架的場景、旁人冷言冷語的畫面、到一般公司上班被主管斥責的情況、與初戀情人分手的回憶……只要一閉上眼,畫面就清晰地重播。
每次聽到有人說,「某件事想不起來的感覺,就像魚刺卡在喉嚨,不上不下,好難過喔。」
他倒想告訴對方,「忘不掉某件事,就像吃到秋刀魚的內臟,苦澀噁心的味道殘留在舌頭上,不管喝多少水都沖不掉,那才是最難過的。」
不過,凡事一體兩面,他的能力也不單只有缺點。
快樂的回憶也能完整收藏,美好的畫面不褪色地就像昨天才剛發生,唯有靠這樣互補,他的內心才不至於失衡崩潰。
而最近,他還發現這個能力的另一項優點,那就是……
──暗戀某個人的時候,可以記住他的一切。
█ █ █
館員暗戀的對象是大學教務處裡的職員。
某天,他正在排書上架,在書櫃與書籍的縫隙間,看到一雙眼睛。
對方似乎正在看書,眼瞼往下蓋,顯得睫毛特別纖長,眼角微垂卻不顯得老氣,反而可愛,漆黑的黑眼珠順著閱讀方向,靈活轉動。
當他看到有趣的地方,眼睛還會瞇成一線,就連浮出的淡淡魚尾紋也很有特色。
這個瞬間畫面讓館員忍不住放下手邊的工作,走到隔壁排一睹廬山真面目。
對方也注意到腳步聲,看到館員後,禮貌性地頷首,然後繼續看書。
看到整張臉後,館員也認出他是誰了。
他是圖書館對面,教務處裡的職員,常在中午休息時間刷職員證入館,抽空看書或是翻雜誌,總是坐在三樓窗邊的位子。
所謂的『有感覺』,還得靠天時地利人和。
他記得曾經看過所有的臉孔,當然包括這張臉。
然而,一直到剛剛,他才對他產生『感覺』。
從眼睛開始,他慢慢地喜歡上這位職員。
常在他身邊排書、記住他都看哪些書、發現他的衣服總是那五套,隨週一到週五更換、他有一件褲子特別短,會看到底下的白襪子、 與他擦身而過時偶爾會聞到排骨便當的味道。
與想認識對方的欲望相比,館員更不想改變現在平淡單純的生活。
而且,與初戀情人吵架的畫面,他仍記憶猶新。
█ █ █
只是,事與願違,世界很小,圖書館更小,兩人還是碰到面,有了交集。
「不好意思,我想找羅蘭之歌第三集……」
館員壓抑著緊張的心情,推了推眼鏡,仍公式化地回道:「 已經使用過圖書館的查詢系統查詢了嗎?」
「查過了,它在館內,可是不在架上……」
「我查查看……羅蘭之歌第三集嗎?」
「對。第二集剛好斷在精采的地方呢……麻煩你了。」他苦笑道。
館員忍著笑意,假裝查詢電腦,實則回想昨天經過那排書架時的記憶,架上真的沒有第三集,更仔細回想最近看過的書架畫面,也沒發現那本書的蹤影。
這是最麻煩的情況。
可能是有人拿下書後,沒放回原本的位置,也沒放在還書架上,造成書籍在館內失蹤。
其實這種情況並不少見,但圖書館工作人員也無餘力一本本尋找,只能靠平時整理書的時候多留意書架上是否有迷了路、放錯位子的書籍。
「羅蘭之歌第三集……這本書目前的狀態是『遺失』。」
「遺失?!怎麼會……」他難過地道。
「有人沒把書放好,就有這種情況……如果現在想借閱這本書的話,得跟合作的圖書館調閱,我幫你查查看好了。」
「啊,麻煩你了。」
館員查詢發現這套書很熱門,其他合作的圖書館裡的第三集也都借出不在館內。
告知這個壞消息後,對方的臉便垮了下來,表情失望至極。
「這也沒辦法了……」
「不好意思……」
他搖搖頭,擠出笑容道,「沒關係,我再去別間圖書館或書局找找看好了,謝謝。」
█ █ █
雖然早就下定決心,不要認識對方或產生任何交集。
但是,被禁止不能做的事情,人反而愈有動力想去做,就跟禁止停車的標示旁,總會有人在那邊停車的道理一樣。
館員難以自制地花了半天的時間找遍圖書館各處角落,終於在美術類大開本的書堆裡,找到這本第三集。
翌日,館員故作態度輕鬆,把第三集拿給他,說是昨天剛好在書架上看到就幫他留了下來。
原以為這件事會就此劃下句點,沒想到這才只是開始的驚歎號而已。
對方拿到書之後非常激動,緊抱著這本殷殷期盼的第三集,直向他道謝。
「謝謝、謝謝,我真是太感動了,昨天去書局找也沒找到第三集……」
「我也只是剛好在架上看到,就順手幫你留了下來,只是舉手之勞,不用客氣啦。」
「不不,你的舉手之勞對我來說是莫大的恩情啊!」
「呃?」有這麼嚴重嗎?
「我一定得報答你才行!」
「呃、不用啦,真的。」 這本書真的……這麼好看?!
「你喜歡吃牛肉麵嗎?」
「唔……還蠻喜歡的。」
「明天你也五點下班嗎?」
「呃、嗯。」
「那太好了,我們去吃牛肉麵吧!」
「啊……?」
「就這麼決定了,午休時間快結束了,我先走囉。」
意外地,貌似書蟲的職員是個說走就走,有行動力的人。
█ █ █
若說他不期待牛肉麵之約,當然是騙人的。
與暗戀對象意外認識,還約好要一起去吃牛肉麵,簡直比偶像劇的劇情進展還要順利。
既然事情順水推舟地發展了,他也決定再給自己一次機會,不要被過去的回憶束縛而停滯不前。
把電腦關機後,他難掩笑意地收拾東西準備下班,臨走前還被身邊的同事虧了幾句。
「笑得這麼開心,是有什麼好事嗎?」
「好事在明天啊。」
抱著興奮期待的心情,他跨上腳踏車。
騎在每天一成不變的道路上,卻覺得路邊的野花今天看起來特別漂亮。
他因此分神,迎面撞上那台駛出巷口的轎車。
█ █ █
「秉成、秉成?你醒了嗎?」
「唔……」
他慢慢睜開眼,後腦杓卻傳來陣陣刺痛,像是有人硬要撬開他的腦殼似地。
「老公,快來啊,兒子醒了──!」
聽到高分貝的尖叫聲,他的頭更痛了。
「秉成!太好了,你總算醒了!醫生說你沒什麼外傷,也沒腦震盪,卻不明原因昏迷,簡直快嚇死你媽了。」
「還說呢,你自己還不是擔心得要命,不過醒來就好。」
「是啊,醒來就好、沒事就好……」
他認得眼前這對夫妻,是他的父母……可是……
「……我怎麼了?」
「秉成,你出車禍啦,騎腳踏車跟一台轎車相撞,你不記得了嗎?」
「妳在說什麼啊,秉成怎麼可能『不記得』?他應該只是被嚇到,暫時想不起來吧。」
「喔,說得也是,秉成,你應該記得吧?」
「我……」
「對方撞到你之後還肇事逃逸,還好路人看到了送你去醫院。秉成,你記得他的車牌號碼吧?得趕快告訴警察,好讓他們抓到這死沒良心的傢伙。」
「呃,我不記得……」
「你沒看到車牌號碼嗎?」
「不,不是,我是說……我不記得我發生了車禍……」
父母面面相覷,對於他不記得車禍這件事,似乎十分震驚。
他不明白父母為何驚訝,因為,不只車禍,他還忘了更多事情。
█ █ █
看著相簿裡自己以前上節目表演特殊記憶能力的照片,他表情茫然,覺得很陌生。
雖然並非完全沒有印象,但對於當時的情景與畫面,他只有稀薄的記憶。
經過精密的檢查後,醫生們都說他的腦部並沒有損傷,但原本的特殊能力為何消失這點,就跟他之前為什麼會有這種特殊能力一樣,他們無法解釋。
有些事情會想不起來,並不是他喪失記憶,只是喪失了異於常人的記憶能力。
也就是說,他現在的記憶力跟一般人差不多。
六歲以前的事都想不太起來,國中國小只記得印象特別深刻的事,除了車禍的事外,近期的記憶比較清楚,他記得他是一名圖書館館員,記得每天上下班的路線,記得電話費帳單還沒繳……
父母說,他曾擁有過人的記憶力,過目不忘。
可是,擁有那種能力的感覺是什麼?
到底,之前的他跟現在的他,差別是什麼?
連他自己也不知道。
因為他已經想不起來了。
█ █ █
發生車禍後,館員在家休養了好幾天,翻開以前日記,想找尋找那個擁有特殊能力的自己。
有些字句陌生得不像自己寫的,有些看了就想起當時下筆的心情,其中有段文字,讓他停下。
『想不起,忘不掉。哪一種比較痛苦,抑或哪一種比較幸福?』
他已無從考據『忘不掉』的感覺。而『想不起』的焦躁,他正在體驗。
在他那與一般人無異的記憶資料庫裡,不知為何,殘留了一段特別清晰的回憶。
最初的畫面是一雙漂亮的眼睛,接著,是一段段那個男人的畫面。
他常在圖書館三樓窗邊的位子看書,他似乎只有五套外出服,他有一件褲子特別短,看得到底下的白襪子,他身上總有一股排骨便當的味道,他抱著書心滿足的表情很可愛。
還有,他好像喜歡吃牛肉麵。
他心想,這個男人對自己應該非常重要,否則不可能把這些小事都記得一清二楚。
但奇怪的是,他想不起這個男人叫什麼名字、出生年月日、職業是什麼、家住在哪裡、跟自己的關係到底是什麼……他都想不起來。
相簿或電腦裡面,也沒有留下任何關於他的照片或訊息。
館員躺在沙發上,閉上眼就能看到滿滿那個男人的畫面。
他心想,他們可能是一對戀人,也許是在圖書館裡認識,對方常來看書,順便等他下班,平常還喜歡一起去吃牛肉麵。
可是,他們後來分手了,他兩人的合照丟掉,電腦裡的對話訊息也全數刪除。
強迫自己忘記他的名字、他的生日、他的電話、他家地址……
卻怎麼也忘不掉他的身影。
作出這個合情合理的推論後,他突然覺得好難過。
唯一慶幸的是,他想不起分手時的場景。
█ █ █
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上後,館員過著日復一日的平凡生活。
他有時候會懷疑,為什麼之前那個擁有特殊能力的自己會甘於從事這個單調無味工作,不過,理由已無從得知。
為了增加一些生活樂趣,他開始借書回家閱讀。同事們都很驚訝,說他以前從沒借過書。
他也不懂自己以前為什麼不看書,看到一本好書能讓自己暫時脫離現實,神遊其中;若不幸選到一本不合胃口的書的話,闔上別看就好了。
輪班坐櫃台時,他會特別留意每個進館的人。
如果那個男人喜歡看書的話,應該還會進圖書館吧?
不過,他一直沒發現他的身影。也有可能,分手之後,他就不再進圖書館了……
那天,他正在排書上架,走到某一排的時候,忽覺這場景似曾相識。
在書櫃與書籍的縫隙間,他又想起那雙迷人眼睛。
這裡可能是他們初次見面的地方吧。
他走到當初那個位子,從縫隙間看過去,當然空無一人。
館員苦笑了一聲,正想繼續工作時,回頭就看到那個男人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。
「總算找到你了。」對方笑道。
「你……」
對方突然雙掌合十,誠心向他道歉:「抱歉,那天我臨時加班,你一定等很久吧?對不起!我隔天到圖書館想找你,這才發現自己連你的名字都不知道。」
「……連名字都不知道?」
「問其他人他們也不知道我要找的是哪一個館員……不過,我想說既然你在圖書館工作的話,總會遇到的嘛。結果,這就讓我遇到啦,今天一定要讓我請你吃牛肉麵喔。」
「原來……我們不認識?」
他咧嘴笑道,「之前不算認識,可是,從今天開始就認識啦。」
館員噗嗤一笑,「原來我們之前不認識啊──」
「對啊,我們之前不認識。」
「之前不認識……真是太好了。」
他疑惑不解,「太好了?為什麼?」
「我是說……待會要吃牛肉麵,真是太好了。」
「嗯!那家的牛肉麵真的很好吃喔!對了……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你之前不是有戴眼鏡嗎?還是改戴隱形眼鏡了?」
館員搖搖頭,笑道:「我其實沒有近視喔。」
「咦?那……」他忽然降低了音調,伸手摸了摸鼻子,「其實,我想說的是……」
「嗯?」
「你不戴眼鏡比較好看。」
想不起或忘不掉,都別去在意了。
製造記憶的當下,才是最該把握的幸福。
—
後記-
媽媽~我終於寫了車禍失憶老梗^q^”/
雖然是老梗但是亞海大把它寫的很特別喔^ˇ^
在我看過的一般的文章中,
車禍失憶後再見到在乎的人通常是令人悲傷的場景,
亞海大的這篇文章卻是讓人覺得有櫻花飄過(?)的唯美感,
"我們之前不認識"那瞬間是令人嘴角含笑的幸福.
亞海大人在國外唸書期間還有PO文我也很幸福ˊwˋ
版主回覆:(04/07/2010 12:01:44 PM)
謝謝:D
這邊的櫻花真的開始凋謝了(笑)
跟之前唸書的時候一樣,反而有壓力才會想寫文章(苦笑)
老梗沒差
故事內容超讚就OK拉~~(愛心)
好梗好(笑)
有時候忘不掉確實是相當痛苦,雖然沒有過目不忘的本領,可是很多人也有無論如何也想忘掉卻怎樣都無法成功的事情吧。
與忘不掉比起來更痛苦的是,時常會想起,聲音、味道,哪怕與某一天相似的光線,都會把記憶勾起來,那種再也回不去的痛苦,真的是久久不散啊。
版主回覆:(04/07/2010 12:09:13 PM)
偶而被挑起的回憶真的會格外清晰
不過美好的事終究有一天會被淡忘,同樣也很哀傷
雖然主題是「忘不掉跟想不起」但這篇我希望留一個正在進行式的結尾:)
不管事忘不掉或想不起都各有難處阿!
這篇的主角不知道會不會有HE哪….OAQ